虽说据实原则是高企认定中的一条首要准则,但评审过程中对企业申报条件进行重点审核,有些准备不充分的企业,各部门间的衔接不到位,就出现影响申报指标的据实数据,导致统计上来的数据出现偏差。
一提到高新技术企业,大家可能会认为是制造型企业、工业企业才可申请。当某服务企业也属于高新技术企业时,就会不理解:这种没有生产过程,只有服务性收入的企业怎么也能申请为高新企业呢?因为他属于高新技术领域内的,有技术、、研发投入。
高新企业申报工作只是单纯把材料整理和填报出来即可,让行政人员把“大厚本”按照资料清单堆积出来就行。首先说的是“大厚本”绝不是简单的堆砌,他们内在的勾稽关系是评审专家审核核心。有些企业的申报负责人在筹备、申报过程中,扮演着“甩手掌柜”的角色,安排一名行政方面的项目专员,更甚者在申报前1个月才开始着手准备。这是非常不可取的做法,会直接影响企业当年通过率。
很多企业被研发费用比例要求不达标而望而生畏。首先,高企认定的研发费用归集范围比较广,即包括直接研发发生的支出,也包括了间接支持研发发生的费用。其次,从2016年起,新的认定规定研发费用比例降低了。
很多企业自认条件不达标,等都具备了再申请。这时候有的同行也不够条件,但他申请了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,在主管部门的扶持下,企业研发费用投入加大,技术研发进度加快,申请高企认定的成功几率加大,其结果就是他已是高企,而您还在准备着。
非专业人士大部分都存在一定要有六件实用新型专利,或一件发明专利,或者15项专利技术这个误区。其实在高新技术企业管理条例中,有两处对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做了要求。
1、知识产权部分:从以下几个方面对知识产权做了评判。
1)知识产权类型:Ⅰ类知识产权:发明专利、电路布图、植物新品种;Ⅱ类知识产权:实用新型专利、软件著作权。
2)知识产权个数:一个Ⅰ类专利或六个Ⅱ类专利,可获得知识产权个数打分的满分。
3)知识产权与主营产品的关联性:主观评价。
4)知识产权的技术先进性:主观评价。
以上必须以授权证书为证明文件。
2、科技成果转化:以近三年平均每年的科技成果转化数量为打分依据。每年不低于5个科技成果转化,即可获得满分。科技成果转化:科研立项——科技研发——研发成果——成果应用于生产经营。其中,专利是科研成果的有力证明材料。取得受理通知书即可。